本地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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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历史沿革】 河源,上古属扬州南境,战国属楚,秦于龙川置县。南朝齐永明元年(483年),龙川析地置河源县,属南海郡。南梁天监二年(503年)属梁化郡,隋唐属循州,南汉乾亨元年(917年)析循州分置祯州、循州,河源地区属循州。宋天禧五年(1021年)改祯州为惠州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循州并入惠州,河源地区在1913年属广东省都督府潮循道,后直属广东省革命政府东江行政委员会。新中国成立后,先后属东江行政委员会、东江行政专员公署、粤东行政公署、韶关地区、惠阳地区等。1988年1月7日,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源县,设立河源市,辖源城区、郊区、龙川县、紫金县、连平县、和平县;1988年3月2日市委、市政府正式挂牌办公。1992年8月河源市经国务院批准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区,成为既可享受山区优惠政策,又可享受沿海开放区优惠政策的地区。1993年11月8日,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源市郊区,设立东源县,县委、县政府驻仙塘木京。
河源市是东江流域客家人的聚居中心。“百越”时期,来自江浙一带的越民散居于少数民族之中,对开化粤地起了重要作用。秦平百越后,迁陕陇之民居粤,带来了黄河文化。此后,凡遇中原战乱,都有一批批的移民进入岭南。这些南迁之民与当地土著民族相互同化,逐步形成了客家文明。
【行政区划】 河源市是国务院1988年1月7日批准设立的地级市,管辖源城区、东源县、龙川县、紫金县、连平县、和平县共五县一区。全市现设有98个乡镇,4个街道办事处,1251个村委会和154个社区居委会。
【人口】 2007年末,全市户籍总人口335.43万人,比上年减少5.83万人。其中,城镇人口81.07万人,占全市户籍人口比重为24.2%;农村人口254.36万人,占全市户籍人口的比重为75.8%。人口出生率为17.14‰,人口死亡率为10.16‰;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.98‰,比上年下降2.6个千分点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(女性100),全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75.2岁。
【语言、民族】 河源市地处梅州市与广州市之间,河源话受正统客家话及白话(广州话)的影响较大。有的词语读音与梅州话相似,有的词语与广州话相近,而河源市内东源、紫金、龙川、连平、和平等各县区之间的方言也有较大差异。但总体上河源市均属于客家方言地区。
全市有五个民族,汉族人口占绝大多数,还有少量的畲族、壮族和苗族等少数民族人口。有海外侨胞及祖籍河源的华人共47万人,主要聚居于东南亚地区和美、加、澳等国,港澳台同胞28万人,归侨1.3万人。